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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uflage(偽装)art2

勿忘我何时降临人世,出生地又在哪,她认为无关紧要,并说问女人太多私密是不知礼数,全部忽略了过去。我大致知道她是在某个寒冷的北方长大,父母都是老实本份的手艺人,在老家一带她十分出名,身边所有男性,同学、老师、校工甚至是隔壁邻居,都对她投以异样的目光。在那种环境里,她享受着被人瞩目,逐渐变得放荡,并不拿这些当回事。

十五岁那年,她父母因受不了小城的流言蜚语,打算搬家,往南部诸州去接受一笔遗產开店。在动身前一家人出门做了趟长途旅行,打算以此好好调整心情,争取以全新面貌重新生活。然而途径某个小站时,勿忘我无端跳下火车,就此人间蒸发。

「这是曾经的我,比起你们这帮小兔崽子还青涩呢。」她丛怀中掏出只破皮夹,边缘模糊的相片上,人的脸还没长开,戴着牙套并架着付眼镜,显得既土气又无聊,与现在的明艷云泥之差。她无限怀念地望着夜空,说:「我来自一个和睦的家庭,父母对我很关爱。但我不喜欢那里,不愿去另一个更狭隘的小城,它们都太小了,容不下我的雄心勃勃,我需要更大的空间翱翔。那一天,我感到火车的咆哮声是如此可怕,所以我逃跑了。」

勿忘我下火车时,怀里揣着从五岁起积攒下来的二百七十块,开始了漫步人生路。她每到一个新地方,就会寄明信片,并附上自己近照给家人,让他们安心别去报警,并说自己虽是他们生养的,但她更属于这个世界,往后发了大财自会回去看望他们。

但一个半大女孩要怎么去实现理想呢?她给自己定下目标,做一次环绕全国的长途旅行,看看最后能否凭着这些钱重新回到小站。于是她搭上了列车,叱咤在眼花繚乱的各大都市中。

「她们当时都管我叫闯王呢,你无法想象那会是多么有趣。在旅途中,我认识了许多人,有牧师有书商还有同样离家出走的少女,到了北加州时,我不仅没花一分钱,而且身上还多出了好几百块。」每个人都爱谈论往事,她与常人一样充满了眷恋,合起了双眼道:「因为我从开始就给自己这么定位,所以不论在哪都没有陌生感,感觉来了就拖个人去旅店,不仅身心快乐还能挣钱,这种事在我老家本就是常态。你是不是觉得很荒淫,好戏还在后头呢。」

终于有一天,她在列车上遇见了自己的初恋,那是一个叫肯尼的富家子。俩人如前世分离的恋人般一见钟情,很快打得火热。小哥在某地念大学,俩人在外租房同居一处。她感觉自己该收心了,并决心为他生儿育女。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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